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结转财政存量资金运用的通知》,从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管理、清理、削减财政余额结转资金等多方面着手,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充分利用财政存量资金。

山东省财政厅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力争今年前11个月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比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 对年初预算已经明确的项目,要抓紧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资金早日发挥作用; 对项目不明确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科目、项目全面清理,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向具体单位实施的,除实际结算项目外,财政部回收总预算用于其他应急项目。

“山东多举措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山东省还将大幅清理和削减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确保今年年底各级财政和省直部门结余结转规模比去年大幅下降。 对本市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经清理确认不能支出或不需要支出的,应当回收总预算进行统一规划; 对执行进度缓慢,年末结余结转可能增多的项目,应当调整为用于其他紧急支出项目。 对省、直辖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省财政集中按部门、项目清理业务,对部门结转国库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省财政。 山东省还将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执行管理,各级、各部门就国有土地的开采权出让收入,增加建设用地土地有偿录用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车辆通行费、彩票公益金等安排的支出。 要事先进行论证,加快项目进度,最小化基金结转规模,争取今年年底全省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明显下降。 各市县财政部门建立临时支付回收机制,确保年底全省临时支付规模明显下降。 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和比例,防止国库资金沉淀在单位账户。

“山东多举措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山东省健全鼓励约束市县结转扣分聘任制,对扣分效果好的市县,给予省财政适当奖励。 对年末结转资金还在增加的市县,适当减少下一年度转账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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