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2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微型公司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将推进民营资本有自身负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企业、支出金融企业等金融机构的设立。
《意见》要求,积极快速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开辟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道路,广泛覆盖、差异化,建立高效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是增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比较有效供给、促进竞争的比较有效的途径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丰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的种类,支持中小企业集中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企业等小型金融机构,推进民间资本自行承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企业、支出金融企业等金融机构的尝试。
《意见》反复强调地方金融机构立足本地,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将基地和业务扩大到县域和乡镇等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进一步深入和完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意见》指出,鼓励大中型银行加快中小企业专业机构建设和向下扩展服务网点,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标题:“国务院:推动尝试民间资本设立自担风险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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