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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临近,人们对各项改革的讨论逐渐活跃起来。 最近,农村土地问题备受关注。 股市中甚至出现了土地流转概念股,投资者期望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新的改革措施,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从事农业,造福拥有农田的上市公司。

“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应以“稳”为目标”

关于农村土地转移,中央早就做出了相关规定,“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交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快速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也已经流过了各种形式的土地,大多限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投资者显然不满足于此,并不是为了资本参与而局限于集团内部,而是期望农村土地能够更大范围、更大规模地流转。 这看似合理,但如果不认真进行论证和配套措施,结果可能有利于资本,无益于“三农”。

“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应以“稳”为目标”

农村土地转移的意义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解放”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 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前,这个意义看起来很重要,因此土地流转迫在眉睫。 当时,沿海地区普遍出现“民工荒”,农民工工资在多年不变后开始上涨。 农村劳动力价格也上升,农产品价格上升,进而cpi增长率节节上升。 面对这种情况,农业规模化经营,减少农业对劳动力的诉求,是越来越多的农民去城市打工,甚至可以提高农产品产量,抑制食品价格上涨的自然想法。

“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应以“稳”为目标”

现在和当时的情况不同。 中国经济节奏开始改变,gdp增长率目标下降,就业增长也将放缓。 未来一段时间,我们面临的就业压力可能会大于“民工荒”的压力。 因此,现在没有必要加快农业和农村劳动力的释放。 相反,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会变慢。 因此,农业和农村容纳劳动力的能力不能下降得太快。 因此,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步伐不能太快。 规模经营必须是“适度”而不是“过度”。

“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应以“稳”为目标”

农村一直起着“就业蓄水池”的作用,经济增长快时加快劳动力释放,经济增长慢时农民工返乡。 这使中国经济具有很大的弹性,不会因增长率的变动而变得不稳定。 从这个角度看,农村对中国经济增长的直接作用不大,但间接作用非常大。 中国今后也需要农村这个“就业蓄水池”,农业需要容纳大量就业的能力,这比规模经营意义更大。 并且,有必要切实保障各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地权益。

“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应以“稳”为目标”

很多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但农村才是他们的家,他们打算工作不好的时候暂时回老家,等年龄大了再回家乡住。 土地是他们和家之间的纽带。 农村土地在集体内迁移,农民工进城时可以转包家乡的农业,回乡时可以比较容易地收回自己的农业。

“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应以“稳”为目标”

资本一旦参与土地流转,必然会和许多农民签订长时间的合同,当这些农民返乡时,就很难收回自己的土地,什么也做不了,也不利于农村的稳定。 让资本参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需要事先好好论证才能找到应对方案,毕竟在资本面前农民是零散的土豆,处于弱势。 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应该以稳定农村为目标,不应该着眼于加快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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