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年7月银行结算、远期结算合同和银行代理的涉外收款数据。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去年7月,银行结汇1508亿美元,结汇1576亿美元,结汇逆差69亿美元。 其中,银行代理客户1451亿美元,卖货1425亿美元,卖货26亿美元顺差。 银行自身进行了57亿美元的结汇,151亿美元的结汇,出现了94亿美元的结汇赤字。 同期,银行代理商签约长期结汇226亿美元,长期结汇200亿美元,长期网络结算26亿美元。 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0621亿美元,累计结汇9306亿美元,累计结汇1315亿美元顺差。 其中,银行代理客户累计10237亿美元,累计7922亿美元,累计盈余2314亿美元。 银行自身累计385亿美元,累计1384亿美元,累计以999亿美元的赤字进行结汇。 同期,银行代理商累计远期结汇1923亿美元,累计远期结汇1394亿美元,累计远期结汇529亿美元。
年7月,国内银行代理客户涉外收入2443亿美元,对外支付2457亿美元,涉外支付14亿美元赤字。 年1-7月,银行代理客户累计涉外收入16630亿美元,累计对外支付15397亿美元,累计涉外收入1233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证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所有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算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用户及其自身进行的结算和结算业务,包含远期结算承付款数据,不包含银行间外国汇市交易数据。 银行结算的统计时间点是人民币和外币兑换行为发生的时候。 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出售给外汇录用者。 汇率差是汇率差和汇率差的数量。 银行结汇差额通过银行间的外国汇市买卖拉平,是引起我海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它并不等同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算不基于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粗略统计,只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外汇买卖,即人民币与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汇率结算合同是指银行与顾客协商签订远期结算(售汇)合同,约定将来结算)售汇)的外汇货币、金额、汇率、期限。 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远期结汇)应收)按照合同规定的货币、金额、汇率结汇)应收)。 通过未来的结汇业务,公司可以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结汇的汇率,比较有效地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风险。 银行通常通过银行间外国汇市释放长期结算业务形成的风险。 例如,如果银行签订了大于远期结汇的远期结汇,银行通常会事先在银行间外国汇市上出售等值的外汇,反之亦然。 因此,远期结汇也是影响我国海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银行代理商涉外收款支付是指国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在国内银行、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应收付款,不包括现金的领取和银行自身的涉外收款。 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通过国内银行发生的跨境应收账款(含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通过国内银行发生的国内应收账款)国内居民个人与国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应收账款,统计时为欧元 这里,银行代理的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国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钱,银行代理的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国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钱。
银行代理涉外收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一部分,但其统计大体上与国际收支使用的权责发生制不同,使用资金收付制大体上只反映国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情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标题:“外管局:7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2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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