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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自年11月1日以来,深圳市“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逐渐好转。 截至今年7月申报期,全市开业状态的“增值税改革”试点纳税人为13.44万户,占深圳市国税局全部纳税人户数的22%。 其中,交通运输业试点纳税人5860户,占4.4%; 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12.86万户,占95.6%,“增值税改革”9个月减税24.13亿元,减少负98.6%。
“增值税改革后,试点纳税人购买设备、原材料支付的收入可以抵扣,税负普遍减轻; 可以扣除非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劳务的收入支出,消除产业化分工过程中的隐形税负,纳税人减税效果显著。 ’深圳市国税局收入计划的计算向记者表明到处都是熊。
首先,受益于税制转换,试点纳税人的纳税负担普遍减轻。 “增值税改革”以来,试点纳税人实现了增值税45.49亿元的改革,与原营业税做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税负减轻了24.13亿元,减税幅度为34.7%。
其次,试点纳税人减税面稳步扩大,税负增加公司增税额总体呈收窄趋势。 另一方面,随着试点期间的推进,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更加充分,公司的减税面稳步扩大。 截至2007年7月申报期,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的公司达到12.17万户。 特别是试点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实现了全面减税。 另一方面,增税公司的增税额呈狭窄趋势。 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和所得税减免逐渐充分,增税公司的增税额不断减少。 截至年7月申报期,税收增加额在5000元以上的公司户数占增税公司总户数的比例从试点初期的48.7%降至38.2%。
第三,非试点纳税人通常由于收入扣除范围扩大,将受益于“增值税改革”这一结构性减税政策。 年1~7月,非试点纳税人扣除试点地区的应税服务申请税25.17亿元,按全市年前7月465亿元的常规货物及劳务国内增值税计算,相当于非试点纳税人的负5.1%。
记者了解到,8月1日,深圳市朗晟文化传播有限企业顺利开具了深圳市第一张广播电影服务业增值税专用收据。 这标志着“增值税改革”在深圳正式启动。
标题:“深圳“营改增”9个月减税2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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