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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目前深圳医疗责任险业务高速发展,截至2

8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目前深圳医疗责任保险业务高速发展,截至年上半年,共向20家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责任保险,保险保障约3465万元。 近年来,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引起的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加,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社会公共秩序。 事实上,医疗责任保险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为患者处理医疗损害的经济赔偿,解决医患双方经济利益的对抗,改善医患关系,督促医疗机构提高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的快速发展。 年1月,深圳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深圳市医疗纠纷解决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执业责任保险 后期,与具体的操作细则相比,还发表了进一步的相关制度文件。 目前,深圳保监局正在推动有条件的保险企业研发符合市场诉求的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创新经营方法,提高服务水平。 例如,一些保险公司扩大了原有的医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明确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等赔偿责任为保险责任,将保险责任认定从单一的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扩展到医学会鉴定、卫生局判定、法院判决和调解等多种形式,同时将人员扩大到疾病裁决和调解等形式。

标题:“深圳20家医疗机构投保医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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