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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网北京8月9日审计署9日公布的全年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调查结果显示,共有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近5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为什么被挪用? 在这次鉴定中还发现了这些问题吗? 如何规范资金运用和项目管理? 审查署的社会保障鉴定科的相关人员做出了应对。
跟踪鉴定的目的是规范管理促进公平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审计署决策组织全国各级督查机关,对年到年的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跟踪督查,加强对我国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持续监督,暴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据此 年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调查是上述跟踪调查计划实施的第一年。
年11月至年3月,审计署组织各级鉴定机构约2万名鉴定人员,对全国全年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种棚户区改造等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鉴定共涉及37个省(包括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91个市和2546个县,重点考核了3.42万个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在审计中发现了分配不公平、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从审计总体情况看,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阶段性规范,总体状况较好,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困难群众居住水平不断提高,住房供给结构不断优化。 但是,审计还发现,部分地方和公司存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专项资金挪用、未按规定筹措管理资金、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资金监管、待遇资格审查批准、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就业机制尚不健全。 二是相关资金分配跟踪管理、受保障家庭收入住房新闻审核核实、保障性住房交付采用与保障待遇分配相结合等基础性业务不充分。 三是企业和个人对财政经济法律纪律意识不强,发生了违反住房保障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要纠正这样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认真改善问题本身,还必须进一步深化住房保障改革、完善相关制度、事业机制、规范基础事业。 与问题本身相比,与审计机关依法发布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要求关联方整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对比,审计建立了严格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严格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制定资金管理规定和配套政策。
大多数问题得到修正的审计署将继续跟踪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一边多次考核,一边改进,一边规范,及时纠正违规问题。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改善和纠正,建立完善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待遇审核、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从体制、结构、管理上加以规范,推进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秩序。 审计署将继续跟踪后续改善情况,督促进一步改善。
在“十二五”期间,审计署每年要组织对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跟踪考核。 每年根据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总体进展情况和工作要点,制定审计工作方案,以筹资、管理和录用情况为主线,了解情况、评估效果、查明问题、拆除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改进。
标题:“近58亿专项资金缘何被挪用?审计署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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