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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革新的羽翼下,以理财产品为代表的交叉性金融产品开始迅速增长。这种变化在为今后推进混

在金融创新的翅膀下,以财富科技商品为首的交叉金融产品开始迅速成长。 这种变化也有可能为今后推进混业经营埋下伏笔,埋下风险的种子。 由于观察到了这种风险,央行在最近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中警告要加强对财科技商品等交叉金融业务的风险监测。 “防止风险相互传播,切实遵守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 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对市场间、跨领域经营带来的交叉融资风险和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国际资本流动等外部风险保持警惕 交叉金融业务涉及多种金融工具,体现了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纷繁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含着机构间、市场间、跨境风险。 控制跨领域交叉性金融业务的风险,不仅需要在银行、证券企业、保险企业等内部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还需要与更有效的外部监管机制合作。 目前,我国金融业是典型的分工监管模式。 在这种监管模式下,交叉金融产品爆炸性增长后,“监管真空”与“过度监管”并存的问题开始凸显出来。 交叉金融产品爆炸 今年6月底,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合作部主任王岩岫透露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银行的财富科技商品规模达到9.8万亿元。 还在5个月前的年末,财富科技商品余额为7.1万亿元。 短短五个月,财富科技商品结余增加了2.7万亿元。 同期,新增人民币贷款规模仅为4.2万亿元,财富科技商品规模之大可见一斑。 庞大规模的财富科技商品,宣告了在金融领域迎来了资产管理时代,也宣告了交叉金融产品大爆炸的开始。 但在这种金融创新的背后,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财富技术商品高速发展,蕴藏着潜在的风险。 》央行在《金融稳定报告》中表示,在投资和融资双重诉求的推动下,加快了以财富科技商品为代表的交叉金融产品的快速发展。 财技术商品之所以被认为是交叉金融产品,是因为目前的财技术商品运营模式具有跨领域、跨市场的典型特征。 具体来看,央行认为,信托企业、证券企业作为商业银行的“通道”,将银行的理财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和产业市场。 财科技商品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融资过度依赖银行体系的状况,满足了实体经济的部分融资诉求,但也隐含着部分产品“变相”成为信用替代产品,一点理财资金投向限制领域和行业,规避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风险。 其实,不仅是银行方面,从证券、保险方面也经常出现这种跨领域、跨市场的情况。 以证券企业为例,央行警告证券企业盈利模式应得到改善,关注交叉金融产品的潜在风险。 “截至年底,证券企业受托管理资金1.89万亿元,比年初的2819亿元增长近6倍。 证券企业的创新业务上市时间短,设计结构比较多,比较复杂,涉及银行、信托等多种机构,需要密切注意潜在的跨市场、跨领域风险。 ” “共同准入制” 和交叉性金融产品大爆发,跨领域、跨市场特征鲜明的是,我国典型的分工监管模式——银行、证券、保险——银监会、证券监管委员会、保监委。 这意味着,尽管综合经营的大门尚未打开,但交叉性金融产品的出现极大地影响了分工经营的结构。 从某种意义上说,交叉性金融产品的爆发是下一个金融业综合经营的预演。 从客观上看,这些交叉性金融产品的爆发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的理财和投资渠道,但与此同时,这些交叉性金融产品的出现给监管带来了巨大的难题。 与这种情况相比较,今年3月,央行沈阳分行行长王顺提出应对交叉性金融产品创新实施“联合准入制”。 王顺表示,为规范金融产品创新,有关部门已经个别或联合采取了一点措施。 这包括要求金融机构加强推广和保障购买者的知情权。 根据风险情况收紧或停止业务。 例如,在年的最后一天加强紧急收紧和停止信托与政府融资平台合作的监管标准,增加检测频率加强金融客户保护等。 但是,要从根本上处理问题,关键是牢固确立第一关口——“准入关口”。 王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面对更多交叉金融产品创新,当务之急是建立“共同准入制”。 鉴于许多创新产品领域的属性模糊,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合作。 此外,鉴于交叉性必然增加相关性、系统性,以及人民银行最后贷款人的地位及其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中的重要意义,这是因为人民银行有必要参与审查,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防范系统性风险。 在具体组织形式上,王顺认为人民银行、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应当设立“交叉性金融产品创新联合准入委员会”,实行“联合准入制”。 人民银行是牵引部门。 “共同准入制”的宗旨是树立“以共同准入吸引交叉创新”的监管理念。 其作用是防范金融产品创新中的系统性风险。 其首要任务,第一是判断、鉴定、识别和共同进入交叉性金融产品的引进和自主创新。 二是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金融机构参与的交叉创新产品,更充分地提示金融风险。 三是对市场上存在的金融创新产品进行分类,选出其中具有交叉性、混合性、系统性的产品,加强监测、研究、新闻共享,把握交叉性金融产品的创新规律和风险优势,制定后续监管措施的组织力量。 顺应综合经营趋势 中国银行(行情、问诊)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正在实施分工监管制度,银监会、证券监管委员会和保监会分别表示,银行、证券和保险 监管者监督综合经营机制的首要方法 该研究报告显示,银监会不仅监督银行在中银领域的业务,而且对其非银领域的业务和机构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监管交叉问题突出。 由于各监管机构的监管标准、要求、手段和工具等不完全一致,大型金融机构普遍觉得监管负担较大。 但是,关于监管真空,央行在其发布的报告中指出,目前缺乏对金融控股企业整体风险负责的监管主体,分工监管存在差异,交叉环节和集团内部发生监管盲点和不匹配,资本重复核算与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以防范示范领域和单一机构的风险为目标,对金融领域相互关联可能引起的跨领域、跨市场风险缺乏监管。 》去年,央行发布的报告显示,需要宏观审慎监管的部门,从金融体系整体而非分领域的角度来考虑,将综合经营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监管范围。 事实上,金融危机过后,由于综合经营的机构稳健,综合经营被认为是金融业快速发展的方向。 “综合经营可以使银行具有更强的耐周期性、更持续的利润增长能力。 ”一位国有大型战术管理部相关人士表示,综合经营使银行拥有均衡的业务组合,这些业务分别与不同的周期波动特征有着不同的关联性。 从国际应对来看,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普遍加强了央行在整个宏观审慎框架中的作用。 以美国为例,根据《多德-弗兰克法》,2009年,FRB成立了大型机构监管协调委员会,管理和监督系统重要性最高的金融机构。 这是一位学者提出的,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一起组成国家金融业监督管理总局,对银领域、保险业、证券业实施统一监管,并对“影子银行”进行规范管理,受理金融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规范 瑞穗证券亚洲企业董事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此前在其文案中表示,在当前条件下,第三会的成立还需要人民银行的协调,整合监管资源进行更高层次的宏观审慎混业监管,监管的规模经济和范围 “人民银行隶属国务院组成部门,地位应当大幅提高,具有协调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的功能。 ”

标题:“交叉性金融监管破题:构建“联合准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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