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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广州市规划局发布《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草案)》,其中建立了事前保护制度,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未明确为历史建筑的建筑采取了及时的事前保护措施,在一年的事前保护期内,该建筑

越秀区诗书路民国时期的历史建筑物于6月被开发商连夜拆除平整,这一点在媒体曝光后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防止由于过分强调城市现代化建设而造成的“建设性破坏”,防止对有历史价值但尚未成为文物保护机构的建筑的误解体,广州市在这次发布的《保护办法》中,提出了对历史建筑实施事前保护政策。

“广州将对历史建筑树立预先保护制度”

该《保护办法》还对濒危案例紧急申报绿色通道,建立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在申报期间有损坏危险的紧急申报制度,独立申报濒危案例,并立即实施预保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据悉,该《保护办法》将于年内正式公布。 参加论证的专家们认为,该法在历史建筑立法保护方面实现了许多创新,包括系统梳理保护对象,建立保护清单,建立联动的保护机制和责任机制,设立保护专项资金,重视公众参与,实施分类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加强了保护力度

“广州将对历史建筑树立预先保护制度”

据悉,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权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执行,下一步将重罚广州在制定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中擅自拆除历史建筑物,擅自破坏或拆除预先保护的建筑物。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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