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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8月2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全国信息联播》报道,从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劳务派遣》部分进行了大幅修订。 其中确定提出的是,劳务派遣劳动者有权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 现在,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已经到了满月,同工同酬的实施情况如何?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了吗?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满月 同工同酬难落实”

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满月了。 山东某人力资源有限企业负责人万忠表示,这对同工同酬来说确实是“分水岭”,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也发生了部分变化。

万忠:在明显的这些东西上,都努力了同工同酬。 发奖金的时候,有可能有点倾向于正式员工,但不能明确。 7月1日这个分水岭比较明显。 是的,确实有一部分正在执行。 困难是公司的经营状态不好。 所以要执行和宣传新政策并不容易。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满月 同工同酬难落实”

据采访,大型国有公司和劳动密集型公司在执行方面还存在困难。

在郑州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王先生说,公司有不同的雇佣身份,有与集团签约的,也有与项目签约的。 基本工资比较透明,但福利待遇的差异具有隐蔽性。

王先生:有点派遣制是外包企业通过代理招聘点人员。 不同的是,每个节日如果是小福利的话,支付的单位可能会不同,但是除此之外基本上是一样的。

劳务派遣人员已经开始从农民工增长到高学历、高收入人群,在电信、石油、银行、媒体等领域滥用劳务派遣的现象十分突出。 福利的不同也困扰着在石家庄某媒体工作的刘先生:

刘先生:我们单位的政策没有什么变化。 而且,今年夏天,职场的高温补助对正式员工有这个高温补助,但是我们的劳务派遣人员没有这个补助。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福利待遇因雇佣形式不同而差异较大的情况,其目的是避免法律上的制约,同样不合法。

李华阳:证明用人单位有意回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实际上,这还是同行的报酬,同工同酬不仅基本工资,其他福利待遇也应该一样。 我们不能教条地理解法律。

随着经济增长放缓,劳动密集型公司为了降低价值成本。 “劳务外包”又作为“劳务派遣”的变形,成为另一个就业陷阱。 劳务派遣要披上“借用”、“承包”等新外衣逃避责任。 在上海做快递员的小王就是其中之一。

王先生:请不要有人做。 政策一定对我们好,但老板不一定能行。 他必须出钱。 如果上司必须把这些政策条件都按照国家规定来做,他一定会花钱。

当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如何保护权利呢? 中华总工会法律事业部副部长谢良敏做了如下发言。

谢敏:先找公司工会,由公司工会协调。 如果公司没有工会的话,可以对所在地区的工会做出反应。 如果不能通过调解处理,也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仲裁劳动争议。 如果不能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通过正当程序处理。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满月 同工同酬难落实”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研究中心律师时福茂提出,要加强取缔有执行“同工同酬”漏洞的公司,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时福茂:对没有同工同酬的公司,应该补偿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差额,同时进行行政处罚。 一个是罚款,另一个限制一定时间内的劳务派遣。 如果判决中有这样的判例,公司会稍微按照法律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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