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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总局网站的消息,工商总局近日发表了工商总局关于促进流通产业快速发展的几点意见,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国发( 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快速发展的通知》)国办公厅精神,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一、认清形势任务,提高思想认知
流通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 加快流通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有利于服务生产,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还在便利群众生活、促进居民支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快速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要加快流通产业的快速发展,必须反复发挥市场作用和完整的政府职能的结合,在逐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切实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宏观调控能力。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与流通产业的快速发展密切相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流通产业快速发展工作,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快速发展的事业单位分工方案的通知》,对加快流通产业快速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了重点和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立足工商职能,以深化效能建设为线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加快国务院流通产业快速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市场监督执法力度,为流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依法加强对有关国家民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商品的日常监管。 日常监管中,要以相关国家民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商品流通为公司信用分类监管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及时记录、反馈监管新闻,加大本辖区内积分商品流通控制力度。 按照“权责一致、分担责任、共同管理、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监管执法合作力度。
(二)加大流通行业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流通行业商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抓好商品质量采购,严格商品质量内部管理,及时退市不合格商品。 要点与商品、要点经营者相比较,加大流通行业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监测工作的力度。 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新闻化互联网体系建设,完全利用新闻化手段及时总结、统计、拆解商品质量监督新闻,提高监督工作的对比性和实效性。
(三)完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双打”事业的优秀经验方法,积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完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完善市场巡察、专项检查等监管办法,不断完善商标、假冒伪劣商品等案件线索举报、案件查处协助、多方复杂问题案件会商、重大案件联合查处等就业制度,对涉及流通公司商标权侵害、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和突发事件,及时 总结认真宣传商标许可经营和商标备案公示制度的经验,引导大中型商业公司等市场主体对入场商品商标进行备案、检验、考核,实现市场监管关口的前进。
(四)进一步做好竞争法执法工作。 深入开展打击“附近品牌”的特别法执行活动,比较流通产业竞争态势和领域优势,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加强案件指导和监督执行; 继续深入开展商业贿赂管理工作,打击流通产业中存在的虚假传播、虚假标识、非法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现象,依法打击物流、新闻、金融等重要领域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积极协助商务部门清理整顿大型零售公司的非法收钱业务,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履行交易监管工作准备为零的职责,加强信息表达,依法阻碍、限制外国商品、服务和经营者进入当地市场,滥用行政权力竞争 解决限制行为的重复《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和违法大体上是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依法严厉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五)扎实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督执法工作。 大力加强网络市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加强对指导各地以大型购物网站为要点,加强日常规范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网站交易规则的核查,及时纠正和消除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 对比互联网市场上出现的多发性、多发性问题,利用总局的网络监测平台及时引入网络监测专项行动,突破要点。 增加典型网络交易在非法样本中的曝光,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完善全国网络新闻化监管平台,努力实现网络商品交易日常监管的动态化、实时化、智能化。
(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强流通公司登记、备案、年检等新闻公示,推进公示新闻与相关部门共享,建立连锁反应机制,推进部门协同监管。 创新“守信用”的公司公示活动,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深化诚信市场创造活动,广泛开展“诚信经营者”、“星级经营者”、“先进经营者”、“放心费用户”等创造活动,规范交易行为,促进诚信经营。 积极推进网络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网络整体经营主体信用指标体系和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体系。
三、加强服务支持,促进流通产业快速发展
(一)着力做好“经纪农业”工作。 将继续按照“鼓励扶持招商规范化”的思路,加快农村中介等生产经营型人才的快速发展,壮大高素质的农村中介队伍。 让每个农村经纪人发挥连接农业生产和市场的特殊桥梁作用,指导农村经纪人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价的钱、便利化、各方面的服务,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 结合贯彻实施《经纪人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指导,完善农村经纪人监管制度,帮助农村经纪人建立自律领域的组织,促进农村经纪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切实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支持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工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等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向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快速发展,
(三)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鼓励流通公司快速发展网络商品交易,支持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网络市场主体,积极促进以前流传下来的交易模式和网络交易融合的快速发展。 鼓励中小企业和市民个人网上商品交易,吸引和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和个人创业。 积极支持农业龙头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市场,开展农产品网上集中交易活动,实现原有市场的升级转型。 鼓励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向农村扩张、快速发展,提高农村市场流通效率,便利农民群众生活。
(四)鼓励注册自主商标。 通过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服务业,推进企业品牌指导站的建设,积极督促流通公司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维权意识,支持中小流通公司特别是中小企业专业化、特色化的快速发展。 鼓励流通公司注册自主商标,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以加强商标许可经营和备案公示制度为基础,推进零售公司营销方法的转变,提高自营比重。 逐一发挥商标在集聚的产品质量、经营管理、营销、公司信誉和技术创新等综合竞争力中的载体作用。
四、完全关联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法规支持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五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规划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商标法》、《广告法》、《顾客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修改工作。 及时办理《商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的修订起草申请工作。 适时制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际、促进流通产业快速发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章,修改《商标法》、《广告法》、《顾客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套行政规章,完善网络商品交易、反垄断等监管行业的行政规章。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合作合作
各地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整细化政策措施,重视促进协调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事业的切实实施。 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地方商务部门的带动协调下,加强与改革农业交通工信质检等部门的合作合作,完善合作机制,发挥整体特点,形成事业力量。
工商总局
年7月23日
标题:“工商总局发促进流通产业快速发展意见: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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