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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7月31日,财政部网站报道,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太阳能发电产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按电量补贴政策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国家对分布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通过电网公司转发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公司,对申请补贴项目提出相关审查条件,符合该条件的,向所在地电网公司申请。
资金支付由中央财政每季度向国家电网企业、南方电网企业和地方独立电网公司所在省级财政部门提前支付补贴资金。 具体支付办法由国家电网企业、南方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公司制定,按照项目发电量和国家明确的补助标准,在电价结算周期支付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分布式太阳能上网电价后另行下发文件确定。
光伏发电领域的资深工程师张增辉表示,迄今为止,财政部对光伏项目的补贴只有初始补贴、建设补贴。 现在,首次提出发电量补贴,是光伏产业的好消息。 “这完全符合光伏《国八条》的核心精神。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秘书长孟宪淦说。
《通知》要求所在地电网公司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经同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查后阶段性报告。 国家电网企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南方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项目,由其下属的省(区、市)电力企业汇总,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告国家电网企业和南方电网企业。 国家电网企业和南方电网企业审查汇总后向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报告。 地方独立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项目,经其审核汇总,报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省级财政、价格、能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申请项目进行组织审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辅助目录进行公告。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这种补贴手续过于繁琐。 但是,孟宪淦说:“这正是改善。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可以直接对接,不需要像以前那样绕道。
标题:“财政部: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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