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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7月31日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1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推进政府从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会议确定,与市场化方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若干事项由条件齐全、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公司等承担。 一、各地应当在准确掌握公众诉求的基础上,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复印件,并进行试点宣传。
二是政府可以通过委托、承包、购买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 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大体上严格履行手续,选择竞争优先,明确承担主体,严禁转包。
三是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 四、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全面公开购买服务的新闻。 五是动态调整采购服务项目。
标题:“国务院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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