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16字,读完约2分钟
李克强总理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探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特别重申质量第一,严禁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业绩工程”、滋生腐败的“豆渣工程”,实现真正为人民建设、惠及人民,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反复强调“为人民建设,造福人民”,为我国未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明了方向,确定了要求,也很好地响应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城市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轻而易举地进行了规划和重新建设,结果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建成了“形象工程”和“致命伤的建筑”。 某种轻里子,沉重的面子,城市表面看起来明亮热闹,一下雨就积水成河,“城市看海”等等。
产生这样那样那样那样的问题,原因当然很多,但从根本上来说,也许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理念有一点点偏差,没有真正遵循“为人民建设,造福人民”的理念。 有人误以为基础设施建设是“大块上”、宽阔的道路、大广场,但忽视这些并不是人们现在最需要的。 也有错误地将基础设施建设等同于提高地方gdp,解体建设,忽视了原有的民生属性的。 有人认为基础设施建设是损害私利私欲、牟取利益的贪污机会,忽视民生需求,彻底背锅。
这种种种现象和行为,不仅直接造成政府财力物力的巨大浪费,而且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指出,各地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要真正实现“为人民建设、惠及人民”,不仅是对以往一些地方不当或违法违规做法的警示,也是对各地未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理念的重申。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归根到底是为了改善城市生活人居生活环境,填补城市高速发展中民生短板,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事实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只有反复“为人民、为人民建设”,才能真正促进城市的健康、和谐和优质的快速发展,所有住在城市的人都能穿梭于摩天大楼,享受霓虹灯的景色,而且这个城市的安全、快捷
标题:“新华网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须“为民、惠民””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3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