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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储粮黑龙江分企业
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执行卡知事的通知
安委办公室35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3号) )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决定对中储粮黑龙江省分企业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防控执行挂牌。
你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彻底调查事故原因,研究提出解决意见。 解决意见并经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备案后,请你省按照有关规定批准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你省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有责任督促事故责任机关和负责人落实责任追究和有关改进措施,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费文会,010-64463012。
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年6月14日
标题:“国务院安委会对中储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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