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60字,读完约5分钟
6月24日,中新网据审计署网站报道,审计署发布了《共青团中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评析结果》。 根据审计,共青团中央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为16184.97万元。
财政部批准共青团中央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支出为69226.27万元,共青团中央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预算支出为46478.9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总额为22747.37万元。
此次评选共青团中央本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共计46478.90万元,占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总额的100%。 经鉴定,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184.97万元,其中每年检出15119.42万元; 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为38465.68万元。
根据审计,共青团中央预算的执行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 .重复报告项目预算111万元。 首先,为了弥补项目资金缺口,共青团中央分别编辑并报告了“100名中国和印度青年互访”和“100名中国和巴基斯坦青年互访”两个项目的年度预算。 另外,在其他项目中编辑并报告了这两个项目预算的差额部分。
2、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或未批准调剂聘用资金1262.05万元。 其中:
(一)年,共青团中央关于“青少年教育事业特别会议、活动和业务经费”等4项专项资金中,与预算项目不符的支出为414.99万元。
)2)从年到年,所属网络视频中心挪用“未成年人专用网站建设”等3项专项资金,支付工资补贴发放和房租等764.6万元,其中每年支付669.05万元。
(3)年,所属中国少年儿童信息出版社财政部全年批准的“数字出版平台”专项资金中,列支与项目复印件不符的支出为82.46万元。
3 .年,共青团中央不按预算和费用计划,提前向项目执行机关支付“未成年人专用网站建设”项目资金1700万元。
4 .从年到年,共青团中央未经财政部批准,使用聘金1699万元,其中,年为大学生村官订阅《中国青年报》700万元,年支付中西部地区和部分东部地区县团委工作经费999万元。
5 .年,共青团中央违反零余额账户不得向实际资金账户划拨资金的相关规定,从零余额账户向所属单位服务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的实际资金账户划拨1200万元资金,两家所属单位共出资1200万元共青团
6、共青团中央年度部门决算报告所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专项资金”和“未成年人专用网站建设”支出中,3909.03万元支付给项目承包商后,没有实际支出,决算产生了很多支出。
7、政府采购管理不严,相关金额6303.89万元。 具体而言:
(一)包括少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053.74万元、采购会议服务预算558.46万元、“未成年人专用网站建设”项目相关采购预算2495.28万元。
(2)年和年,共青团中央在制作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动画片、举办出境前集训、接受群内访问等过程中未按规定办理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手续,费用2800.75万元,其中每年支付2760.75万元。
(3)年和年,所属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网络视频中心对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官网和新闻系统的开发维护管理、“红领巾集结号”项目软件系统和“未成年专属网络”第一期网站建设等。 相关金额449.4万元,其中年采购金额219.4万元。
4 )截至年底,共青团中央未按规定建立分部门项目库。
共青团中央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首要问题是、
1 .年,所属网络电影中心未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转让参股企业股份,实现收入24408.06万元。
2 .截至年底,共青团中央以“临时存款”科目计算“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基金”等社会捐赠收入1064.4万元,未作为部门收入。
3、所属公司网络电影中心未按规定清理2004-2008年其他公司以赠股形式形成的对外投资11739.95万元,也不包括在法定账面计算中。
4 .年,所属网络电影中心占用下属企业北京中青博亚文化媒体有限责任企业车辆3辆(总价值129.27万元),由现任和退休相关领导聘用; 城市青年事业部采用中国青年公司家协会会员免费提供并聘用的1辆汽车。
5 .截至年底,共青团中央借给所属3家公司的1124万元已垫付超过3年,尚未整理。
6 .年11月未成年人网站开通后,所属网络电影中心在未按规定取得《新闻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广播、传播、下载视听节目服务等活动。
此外,共青团中央出台了《关于团属经营性机构重大部分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等措施,但网络电影电视中心作为团属经营性机构,仍存在未按规定经共青团中央批准自行处置房地产、停车场和车辆、对外投资的问题
据悉,共青团中央在清查前进行了自主检查,修改了自主检查中检测出的部分问题。 对查勘发现的问题,共青团中央和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改进。 共青团中央已经将多项支出3909.03万元调整为部门决算(草案); 未按规定计算收支的1064.4万元,按规定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簿; 贷出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500万元。 网络电影中心将已挪用的764.6万元资金转回返还资金渠道。 共青团中央和所属的中国少年儿童信息出版社将扩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资金转回返还渠道,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簿。 网络电影中心和城市青年事业部归还了已经占用的车辆。
标题:“审计署:团中央预算执行中不合规问题金额超1.6亿”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72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