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546字,读完约6分钟
审计署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结果
根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天公布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状况检测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全年京津冀办公室和沈阳办公室分别挪用公共经费258万元、33.03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 具体的检查结果如下
年第28号公告:
审计署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结果
为健全审计署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外部监督机制,审计署商监察部继续委托驻署监察局指导,由中央统战部推荐、审计署聘请的特约评论员和相关专家参加的检查组,从年3月至4月,由审计署年度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 对审计署本级及所属京津冀特派团(以下简称京津冀事务局)、沈阳事务局)、沈阳事务局)、海外援助贷款项目鉴证服务中心)、3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检查。
一、基本情况
审计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署本级和2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财政部批准审计署年度部门财政拨款122 223.18万元,其中:
(一)当年财政资金收入112859.7万元。 ①基本支出47797.5万元,人员经费32919.28万元,公共经费14878.22万元; ②项目支出43911.2万元,审计外勤经费等审计业务类项目23450万元,审计干部业务培训等审计管理类项目9025万元,计算机及网络运行维护费和设备更新采购等常规行政管理事务类项目80万元 ③基本建设类项目21151万元。
)2)上一年度财政资金结转和余额9363.48万元。 ①基本支出1511.59万元②项目支出7851.89万元,其中跨年执行项目、按项目进度执行预算形成的审计项目业务经费2149.65万元,金审工程项目经费1792。
根据审计署决算(草案),当年财政资金支出为110(617.01万元),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差异总额为11 ) 11 606.17万元。 差异的具体情况和产生原因见附件一。
经检查,审计署本级和所属京津冀、沈阳、外资中心等3个单位的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解决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审计署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检查组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检查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了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考核,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并且积极推进预算和财务新闻的公开工作,连续两年发表部门业绩报告。
二、检查中发现的第一个问题
此次稽查署本级和所属京津冀、沈阳、外资中心等3个单位的年财政资金支出共计40 774.57万元,占部门年财政资金支出总额的33.36%。 在预算执行中核查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46.87万元,均为当年问题。 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为1957.43万元。 上述问题对审计署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二。
(一)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 .年,署本级“计算机及网络运行维护费”和“审计署派出考核局设备更新采购经费”项目支出360.96万元,未编辑上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2 .年,署本级“办公楼安防系统改造”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1.6万元,当年未能落实。
3 .年,署本级软件开发尚未完成,相关产品未正式交付采用的,向软件开发企业全额支付合同金131.27万元,其中预缴64.31万元。 截止到年3月,该软件已开发完成,目前已被采用。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首要问题。
经检查,现行财政预算资金未能保障执行属地化政策的常驻地方机构工作人员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人员经费,为弥补经费支出的缺口,所属京津冀事务和沈阳事务支付了上述人员经费支出,并将相关支出报销至以往费用。
1 .年,京津冀办公室和沈阳办公室分别挪用公共经费258万元、33.03万元弥补职工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人员经费支出。
2 .北京天津河北省和沈阳省上年度按规定支付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556.05万元,一直占用其他资金,并在往期支付中报销。 由于没有正常的资金来源,截至去年4月,上述结算还没有整理。
3、京津冀办公室和沈阳办公室未按规定及时将房屋租赁等收入上缴中央财政,为弥补职工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残疾人保障金等人员经费的不足而做准备。 相关金额1110.35万元,其中京津冀办公室77.07万元,沈阳办公室1033.28万元。
此外,审计署表示,截至年底,由于没有正常的经费来源渠道,审计署所属其他16个特派团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累计不足4683.04万元,长期以其他资金抵债
三、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的解决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对审计署和相关所属单位提出了如下解决意见。 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对于未按照合同执行进度严格支付相关价款的问题,严格要求按照规定的手续和合同执行进度支付价款,以免再次发生同样的问题; 对所属两个特派团办公用公共经费弥补人员经费不足、住房租赁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中央财政和有关资金长时间记入账目等问题,尽快向有关部门处理所属单位有关人员经费支出不足问题,并由有关特派团办公按规定办理住房租赁
比较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检验署应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化水平。 加强对所属公司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规定,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录用效率。
四、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的改善情况[/s2/]
审计署本级和京津冀、沈阳、外资中心等3个所属单位在验收前进行了自查,纠正了部分自查检出的问题。 对此次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针对署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办公厅和有关部门已经采取措施,对致力于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的所属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尽快建立健全财务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标题:“审计署:2012年度京津冀办等挪用公用经费近300万元”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72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