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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日前发布了《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评选结果》公告。 公告称,348个项目单位为能源节约利用( 21110项)、可再生能源) 21112项)、资源综合利用) 21113项)节能环保类3个科目级科目资金)以下简称“3个科目”资金) 16.17亿元。
年和年,中央财政预算共安排18个省“3个科目”拨付资金818亿8328万元,涉及8328个项目。 “三科目”资金的首要政策目标是推进工业、建筑等行业节能降耗,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支持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提高报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年11月至年3月,审计署对全年中央财政本级和支付天津、河北、辽宁、吉林等18个省、直辖市的“三门”资金进行了核定,扩充了核定项目5044个,涉及资金621.09亿元,分别是项目总数和资金总额
审计结果表明,近两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和鼓励地方和公司实施资源能源节约利用项目,在引导和促进节能环保政策措施的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鉴定中也发现了一点问题。 348个项目单位挪用“3个科目”资金16亿1700万元,占扩展审计资金额的2.6%。 其中,102家项目公司编造虚假申报材料,收取、骗取“三门”资金5.56亿元; 29个项目单位将“3门”资金2.26亿元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经费等支出,并挪用; 由于主管部门考核不严、第三方考核机构未尽职责等原因,217个项目单位通过“大规模建设小”、“重复申报”等方法获得“3门”资金8.35亿元。 另外还发现,一些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
审计显示,有关地方部门和项目部门将已经被侵占挪用的资金恢复为返还资金渠道2.05亿元,收回被侵占骗取的资金2.14亿元。 鉴定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线索有29条,涉及41人,目前正在依法调查中。
标题:“三百多单位挪用套取十六亿节能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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