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42字,读完约3分钟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6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干部会议,宣布重组后的国家能源局正式成立。 然后,发表了国务院的“大三定”案和各司局的“小三定案”。

至此,今年3月底开始的国家能源局重组工作结束,位于长安街86号的原国家电气监督会也将撤卡,成为能源局的另一个事务所。

目前,新成立能源局的各司局负责人也公布了任命,形成了原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正局级人员各占一半的基本格局。 另外,原电子监督会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仍在保存中,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由能源局编制后,由报纸编辑批准。

“重组后国家能源局再打“服务牌””

在重组中,一些原电气监督会的官员分流到了电力公司。 其中,原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已出任大唐集团总经理,另一位正局级、多位副局级官员分流至电网企业。

与重组前能源局重视项目审查不同,能源局的功能和定位将会发生很大变化。 中编办公室赋予的职责是制定和组织实施能源快速发展战术、计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管等。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大势下,国家能源局再次打出“服务牌”,要求职能转变、作风改进、为地方和公司“解决难题、办实事”。

国家能源局开始尝试转移到宏观战术、宏观规划、宏观政策、能源改革和能源监管等行业,在微观管理上简化政治权力,简化事务处理流程,提高事务效率,强调事后监管,“小政府、大社会、强

在能源局内的机构中,本报记者获悉,能源局重组后,增加了市场监管部门、电力安全监管部门两个司局,原政策法规部门改制为法制和体制改革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对电力的监管,将监管范围扩大到煤炭、油气、新能源行业,推进能源市场化建设。 由于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专业性强,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能力,保存在能源局旗下,电力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着原电气监督会的许多职能。

“重组后国家能源局再打“服务牌””

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由原能源局政策法规司、电子监管会政策法规部(电改办公室)等部门重组而成,主要承担能源法律法规体系、能源监管体系、能源体制改革措施等研究,是能源局的智囊机构。

重组后,能源局主要业务司局有十三个,综合司、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快速发展规划司、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电力司、煤炭司、石油天然气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核电司、国际合作司、市场监督司、电力安全监督司、人事

“重组后国家能源局再打“服务牌””

据有关人士介绍,电力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电力安全监管部门、法制和体制改革部门等部门负责人由原电监会官员负责,其余部门由原国家能源局负责人负责。

在改革过程中,国家能源局领导层形成了“一正五副”的框架,改变了以往的“一正四副”的框架。 根据国务院任命,史玉波(原电子监会副主席)、刘琦、王禹民)原电子监会副主席)、张玉清、许永盛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戴晓曙(原国家能源局纪检组组长、谭荣尧) )原电子监会党组成员、导演)

标题:“重组后国家能源局再打“服务牌””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7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