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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日前向社会公布《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首次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所得资金做出规定,未
徐州市日前向社会发布《徐州市出租车客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首次对出租车客运经营权有偿支付做出规定。 将来全市将实现出租车经营权的无偿录用。
意见征集稿规定,本市严格控制出租车客运权有偿出租,出租车客运权已经实行有偿出租的,应当逐步实行无偿聘用。 新确定出租车客运经营权的期限为4至8年,期满后,通过综合审查的经营者可以无偿获得录用经营权。 出租车客运经营权有偿转让所得资金的,应当特别用于出租车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标题:“徐州未来将逐步实现出租车经营权无偿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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