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45字,读完约2分钟

据中国之声《中广信息》报道,昨日( 10日)审计署发布的36份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评估结果公告显示,截至年末,36份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为3.85万亿元,比去年增长12.94%。 对此,根据地区数推算,不得不怀疑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是否已经非常巨大。

“审计署:不能按地区数量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

年11月至年2月,审计署对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区、共36个地方政府本级以来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调查。 结果显示,截至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为3.85万亿元,比去年增长12.94%。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的处长雷达解释说,根据36个地区的地方债情况,不能简单地推断全国地方债的规模。

“审计署:不能按地区数量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

雷达:第一,这次普查的地区只有36个,但都属于省会城市本级和省本级,而且大部分是东部省和直辖市,这些地区的经济总量、财力水平和债务规模相对较大。 从数据来看,这36个地区年末的政府性债务余额已经占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32%左右。 第二,从审计情况来看,不同地区和等级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不同,债务增长的变化情况也有很大差异。 例如,在这次被审查的36个地区中,有些是快速增长的债务,但12个地区的债务是负增长。 这是因为36个地区无法轻易推算全国的债务状况。

“审计署:不能按地区数量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

雷达称,每年36个地区的地方政府对加强债务管理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这是不可否认的。

雷达: 36个地区两年偿还,解决的库存债务为1.33万亿美元,占39%。 据审计,12个地区年末债务余额比2年前减少1400亿元,部分地区债务呈负增长。

标题:“审计署:不能按地区数量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8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