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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昨天表示,实施事业分离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了启动条件,将从2009年10月8日开始通过并购重组审查。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实施的进展情况,不断完成完整的划分制方案; 根据有关部门明确推进并购重组要点领域,动态调整支持的领域类型,逐步扩大进入豁免/快速通道的项目范围。
分科制是指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并购重组的行政许可申请审查时,根据财务顾问的执行能力、上市公司规范运营和诚信状况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不同,实施差别化审查制度。 其中,对符合标准的并购重组申请,实施豁免审查或者快速审查。
发言指出,开展并购重组考核意义重大。 一、结合产业政策,体现了加快推进要点领域公司兼并重组的政策指导,更好地为国民经济“转轨方法、结构”大局服务; 二是结合上市公司规范运营水平,体现分类监管、优限降准的理念,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约束。 三是结合中介机构的业务质量,加强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培养具有专业化、竞争力和创新意识的中介机构四是比较有效地提高上市公司监管标准化、合理性、一致性的水平,为证券监管委员会下一次行政许可的改革奠定基础。
据介绍,经过3年的技术准备和方案论证,分道制实施方案已经成熟,根据“先分后合,一票否决,差别审查”大致可以看出,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局、证券业协会、财务顾问分别为上市公司合规情况、中介机构执行。
其中,进入豁免/快速通道,不参与股票发行的项目,免审,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批准; 涉及股票发行的,实施快速审查,取消预审环节,直接提请收购重组审查委员会审议。 进入审慎渠道的项目,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管暂行办法》,综合考虑诚信状况等相关因素,仔细审查申请人提出的并购重组申请的若干事项,必要时加大鉴别力度。 进入正常渠道的项目将按照现有流程进行审查。 在整个评估过程中使用客观标准,结果自动生成。
最近,深沪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新闻公开审评方法,结合证券监督局日常监管意见,完成了上市公司新闻公开和规范运营水平评估; 证券业协会已经推出了财务顾问执行质量评估方案,年度财务顾问执行能力评估工作即将完成。 上述两个评估结果均为a类,另外,重组项目由《国务院关于促进公司合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委《关于推进主要领域公司合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立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雷伊” 属于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等9个并购重组推进要点领域,交易类型为同领域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
发言人表示,将在放松监管的同时,加强事件中、事后的监管。 对公开文件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疏漏问题,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或移交检察。
标题:“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10月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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