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全国微型公司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微型公司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87号)的要求,银监会近日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微型公司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 是银监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政策精神,继续推进微型公司金融服务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主要副本包括:。
─强调切实实现“两个以上”的目标。 《指导意见》指出,在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比较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单列年度微型公司融资计划发挥了每一个信贷资产流动化、证券化对微型公司融资的支撑作用,以所充分利用的资金为主 即微型公司的贷款增速在各贷款平均增速以上,增长率在去年同期以上。 相关部门应当对微型公司的贷款增长情况进行月度监测,每季审查,确保各地区实现“两个以上”的目标。
──进一步完善指标的监测和评价体系。 《指导意见》首次将微型公司贷款评估率、微型公司综合金融服务评估率和微型公司申贷获得率3个指标纳入监测指标体系,按月进行监测、审查和通报。 银行领域金融机构要以此为指导,进一步改善内部机制体制,提高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获取性,扩大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范围。
──继续加强对微型公司金融服务的正面激励。 一是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必须全年实现“两个以上”的目标,并且以当年所有银行中小企业的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水平为前提,才能在下一年度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其中,获准发行特别金融债务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在计算“小型微型公司调整后的存款比率”时,可以从分子项目中扣除与该债务项目对应的所有小型微型公司的贷款。 二是适当提高不良债权对中小企业的容忍度,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比全部管辖的各项贷款不良率高2个百分点以内的银行领域金融机构,该指标不影响当年的监管评价。 三、进一步推进服务网点和渠道建设,增加对微型公司比较有效的金融供给。
──鼓励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微型公司的服务方法。 一是全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贷款、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是大力快速发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公司群融资。 三是建立与小额公司比较的信用征信机制,探索小额公司无担保贷款的发放。 四、研究完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快速发展互联网融资平台,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等。 并要求银领域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额公司信用风险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小额公司金融服务收款。
──努力使众多政策支持微型公司优化金融外部环境。 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表达协调,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新闻共享平台、信用征信体系、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等方面得到更大的支持。 二是逐步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增资作用。 三、各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财政、税收各项优惠政策,加大中小企业对不良债权的核销力度。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业的目标,进一步分解和落实任务,多方推进落实,加强考核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对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变革具有重要作用
截至年7月底,全国小额公司贷款余额16.5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2.5%,比年初增加1.6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33.3亿元,比各贷款增速高6.3个百分点,继续实现“两个以上”目标。 全国微型公司贷款户数1302.2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4.0%,微型公司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稳步扩大。
标题:“银监会发指导意见持续推进小微公司金融服务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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