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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财政部媒体发布《关于扩大农产品(行情、问诊)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试点范围的通知》,通知决定扩大开展核定抵扣试点的领域范围。

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应税所得扣除试点范围的通知

财税[]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收入税额扣除考试(以下简称核定扣除考试) )的工作,经研究决定,扩大开展核定扣除考试的领域范围。 通知关于以下事项。

一、从年9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以商务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试验实施办法》〔〕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优势,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核定扣除试行范围、扣除标准等复印件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各地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公布部分产品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

“财政部:扩大农产品进项增值税核定扣除试点”

三、考核扣除试点工作政策性强、范围广,各地财税机关要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年8月28日

标题:“财政部:扩大农产品进项增值税核定扣除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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