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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言人今天表示,交通部将清理规范化水上相关企业收钱,取消4项监管费用。

根据8月29日消息,中国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梁晓安29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规范航运企业收钱,交通运输部取消了7个行政事业性收钱项目中的10个具体收钱项目,并免除了4个监管萨

梁晓安表示,与目前航运市场供需严重失衡、持续低迷的严峻形势相比,交通运输部已经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航运业转型升级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化所涉企业收钱是其重要文案之一

据介绍,此次专业清洁规范工作涉及的收钱项目主要有三种。 一是行政事业上收钱。 由航运、港口、航线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部门征收。 在这次清理规范工作中,7种行政事业性的收钱项目中取消了10个具体项目,予以免除。 即船舶说明签证费、油污水检查费、海事调整费、浮油回收费等。 二是监督服务性收钱。 指航运公司、航运船舶为满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国际公约、法律法规的要求,向非政府第三方购买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在这次特别清洁规范工作中,中国共产党取消或暂停了4项监管服务的收款。 三是经营服务收钱。 指港口公司根据《中国港口收款规则》经营航运公司、船舶和货物所收取的费用。 在此次特别整理规范中,交通运输部出台了《推进阳光引导提高服务水平的业务方案》,规范引导收钱、提高港口引导服务水平。 规范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收钱,将船舶交易服务费和船舶交易价格分开,改为定额收钱。

“交通部清理规范水上涉企收钱 取消4项监管费用”

另外,航运公司所属全部资金或者控股公司之间因船舶资产移交而涉及所有权变更的船舶,以及因公司合并重组而涉及所有权变更的船舶,免除入场交易; 加强船舶代理市场监管,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内贸船舶强制代理问题。

标题:“交通部清理规范水上涉企收钱 取消4项监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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