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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8月21日发布《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在年内在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市县级总结“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在内的公开工作。

其中,年各省至少要选择2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年所选地区至少要达到省内同级政府数量的50%。 大体上县级地区要从所选地市级地区中优先选择,有条件的省可以扩大所选地区范围,各省的年度所选地区名单应于8月30日前报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将进一步推动省以下预决算公开从业”

(证券时报网络快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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