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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署9日公布的全年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调查结果,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贷款返还、对外投资、征地拆迁和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根据审计署发布的这份考核结果公告,从考核情况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阶段性规范总体良好,但考核中也发现项目和公司存在违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除了这笔专项资金挪用问题外,公告显示,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不严,违规领取保障性住房实物发放3.89万套、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为保障性住房实物发放

另外,34家项目代办公司等公司违规销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因相关公司、个人违规被用于拆迁周转、租赁等。 45个项目为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的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审计发现57.99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被挪用”

公告称,在指出上述问题后,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督促相关机构进行积极改进。 截至年6月17日,有关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资格5.27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助金4431.15万元,追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采用的保障性住房1.98万套,追回挪用资金40.63亿元,已有19个项目

“审计发现57.99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被挪用”

另外,抽查发现有关部门移送违纪和经济犯罪案件26条线索,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有关部门正在依法调查中。

审计署表示,项目、公司、人员等具体情况复杂,可以将问题和改进情况列在表中,到审计署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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