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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渤海发生的溢油事故,至今仍余波未了。 上周五,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2年前渤海发生的溢油事故,至今仍留有余波。 上周五,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国家海洋局非法批准康菲企业再生产,并要求国家海洋局依法重新审查康菲企业再生产。 年6月4日和17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康菲企业”)担任作业者的蓬莱19-3油田发生了两起溢油事故。 今年2月16日,国家海洋局宣布,该事故油田已具备正常工作条件,同意逐步恢复生产。 康菲企业获得再生产批准后,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于今年5月14日要求国家海洋局公布再生产的依据和相关文件; 6月28日,国家海洋局回函,公开了部分文件。 但是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认为国家海洋局再生产的审批手续有问题,申请了行政复议。 “国家海洋局在提出再生产的审查之前,没有经过专家论证,也没有进行公开听证。 为此,我们提出了行政复议。 》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兼诉讼部部长马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但是国家海洋局没有受理我们的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我们提起了行政诉讼。” 据马勇介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在7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业内人士对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提起行政诉讼的胜算不太看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夏军律师向本报记者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手续,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提起行政诉讼被立案的可能性很小。 夏军表示,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是环境保护部主管的环境保护公益组织,是半政府机构,但不能认为环境保护部直接支持其行为。 但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无论是否立案,对拓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行业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本报记者表示,与溢油事故相比,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并不是首次提出法律需求。 今年6月,该组织向公安部等机构提交刑事通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蓬莱19-3漏油事故中康菲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马勇表示,环保联合会的作用是维护公众和社会环境的权益,如果不严惩康菲和中海油的漏油事故,今后面临同样的问题也很难有效应对。 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法律程序,将康菲企业溢油事故推广到更加公开、透明、公平的处罚方法。 去年4月27日,国家海洋局与康菲企业签署赔偿协议,康菲企业向国家海洋局支付10.90亿元人民币,用于处理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对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 另外,康菲和中海油还向农业部和相关公司支付了数亿元的赔偿。 但相关的索赔和诉讼从未停止。 据某媒体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律师、环保组织对比溢油提出的各类需求仍超过8项,其中5项为行政主管部门。
标题:“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国家海洋局康菲复产再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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