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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8月1日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复印件称,资本市场监管需要将“主要业务”从审批转向监管执法,将“运营重点”转向前后监管。 对不应当管理的案件要坚决搁置,对应当管理的案件要坚决管理。 对违法行为,将无情追究到底,予以处罚。

“监管需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

他说,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需要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进快速发展,提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探索加强监管执法的新途径。

建立“自主型”立法保障机制,提高制度供给力。 资本市场立法修正案反映了商事规则创新多、变化快的特有规则,需要提高主动性、灵活性。 可以考虑采取“一年一次的判断、两年一次的变更、五年一次的大幅变更”的做法,及时在立法中反映监管执法的经验和趋势。 的要点是抓紧修改《证券法》,以《期货条例》为基础,加快制定我国期货市场的基本法。

“监管需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

建立“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以监督管理为能力提高。 大胆探索金融监管机构作为特定机构,摆脱现行公务员管理模式改革试点,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薪酬体系等方面落实灵活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专业人才。 要进一步加大查处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大幅度提高违法信用失信价格,坚决查处重要案件。

“监管需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

建立“约束型”考核分离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在监管机构内部开展调查和审理是我国行政执法行业的探索和创新。 为保证调查和审理环节的独立性,上级有权监督,但不涉及调查部门的立案意见和审理部门的处罚意见。 考核的两个环节既要分工又要合作,要加快统一的调查标准和审理标准,建立办案时限制度,对大案要案及时实行双向早期干预。 要与重大案件或者社会急需应对的案件相比,建立审查和协调的解决机制,及时处理调查、审理和其他执法环节之间的分歧和联系问题,提高执法反应能力。

“监管需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

建立“紧密型”政府部门合作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 为了保护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一线,整个社会需要共同构建“大监管大执法”框架。 要加强政府部门新闻共享,促进部门间合作,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避免监管重复和死角监管。

标题:“监管需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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