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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4日,电解铝梯级电价制度出台扎实; 截至年底,全国淘汰炼钢和炼铁生产能力分别为1500万吨、水泥生产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生产能力2000万重量箱; 各地也将取消过剩产能领域的用地优惠政策。 这是记者4日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联合召开的解决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推广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取消过剩产能领域用地优惠”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表示,各部门、各地要建立纵横协同的监管体制,加强对产能严重过剩领域的动态监测,建立产能过剩新闻预警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严禁建设产能过剩领域的新产能项目,妥善解决和建设违规产能。 二是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目标任务,按期完成附加任务。 提高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执法处罚,加快落后产能退出; 尽快提出要点领域产能置换的实施方法,有序退出过剩产能。 三是推进公司兼并重组,支持和培育优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成长。 四是发挥产业政策的诱惑和约束作用,防止落后产能转移; 建立实体对接平台,指导中西部地区有序接受产业转移; 鼓励有特色的公司以多样化的玩法“走出去”,消化国内的生产能力。 五、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计划,修改主要领域的产业政策,完善领域准入和规范管理。

标题:“取消过剩产能领域用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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