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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的民生行业是重点
——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谈反垄断法实施5年来的案件侦查等
今年8月1日,本网北京7月29日电是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2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工商机关5年来积极查处相关案件,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民生行业是重点。
孙鸿志表示,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工商总局收到大量涉嫌垄断行为的投诉举报资料,经整理分类解决。 对有垄断迹象或有轻微垄断问题的行为,要求并监督了当事人的及时纠正; 对一点要点案件,符合组织力量或者委托地方工商机关调查核实批准条件的,依法授权省级工商机关立案调查。
2009年,江苏省工商局查获江苏连云港( 601008 )混凝土独家协议案。 这也是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工商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反垄断第一案。
“这五年来,工商总局积极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 》孙鸿志表示,工商总局除自行立案查处利乐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外,还依法授权省级工商机关开展反垄断工作,目前已有江苏、江西、浙江、辽宁、重庆、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黑龙江、湖北、湖北、、
这些案件包括江西泰和县华维液化石油气储运站组织垄断协议案、浙江慈溪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组织垄断协议案、河南安阳市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垄断协议案、辽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本领域经营者垄断协议案、湖南保险领域协会组织保险企业垄断协议系列案、四川省宜宾砖协会组织垄断协议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但是,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在这几个方面,工商部门调查了一些案件。
孙鸿志表示,在这五年中,全国工商机关不断加强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排除、限制广东某市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在gps服务市场交易等30起滥用行政权力竞争案件。
组织工商机关调查处理这五年垄断案件的孙鸿志表示,工商总局和省级工商局均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垄断案件和区域性垄断案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从审计案件的数量来看,逐年快速增加。 2009年立案1件,年立案2件,年立案7件,年至今立案14件; 从案件种类来看,涵盖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限制三种行为,其中大部分是垄断协议案件。 从相关主体来看,立案调查的20起涉嫌垄断协议案件中,有13起是由领域协会组织的,以案件行业为重点,包括建筑材料、保险、电信、二手车交易、旅游、特殊器材、公用事业等领域。
“随着有影响力的事件相继曝光,对竞争的法律意识逐渐渗透,客户和公司参与公平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内在自我要求逐渐提高。”孙鸿志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集中力量, 已立案调查解决工作,并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心的竞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突出要点行业、要点领域、要点市场,大力查处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顾客权益的重大事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标题:“工商总局孙鸿志谈反垄断法实施五年案件查办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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