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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第一个实务安排》的通知,要求积极遏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 把取消“药物补充医生”机制作为重要的一环,深化城市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的综合改革。
通知要求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以“药物补充医生”机制为关键环节,按照政事分离、管理运营分离、医药分离、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离的要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线索,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确定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 积极抑制医疗费的不正当上涨。 促进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加强价格管理,将医院价格和费用管理纳入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评价。 在收入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赋予试点地区一定的自主权。
根据通知,将继续推进对平民的优惠措施。 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进预约诊疗。 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加强医疗服务精细化管理。 推进基层转诊责任制试点,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和机制,加强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探索平民可执行的诊疗费支付措施。
标题:“国务院:积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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