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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季,许多政府机构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有些机构的工作时间缩短到6小时。 这种每天工作不到8小时的方法是合理调整还是无形福利? 工作时间的“缩短”,公共服务的质量能保证吗? 记者进行了深入的跟踪。

公务员的工时被“缩短”,市民感到不便

7月中旬,湖北、江苏等单位开始落实“新”就业安排。 17日,在南京华侨路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门口看到《关于调整休息时间的通知》。 根据上级通知,从7月15日开始,休息时间调整为上午9点至12点,14点半至17点半。

13点半,虽然还只工作了1个小时,但该中心的入口已经聚集了数百名市民。 14点,中心一开门,市民蜂拥而至,纷纷占领各窗口,部分窗口排列了20米以上。

记者了解到,部分窗口陆续有员工到达,但正式工作到将近14点半。 排队的孙先生说:“有些员工早就到了,为什么不能提前开工呢?”

在北京,也有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的公司。 17日,北京市科委、住建委等部门表示,大部分实行“朝九晚六”安排,午休约2小时,每天实际工作时间7小时左右。

13点40分,记者来到北京某街道派出所,看到户籍室前有10多市民坐在楼梯上等着,后面的玻璃墙上贴着户籍室的工作时间是上午9点到12点,14点到17点半。

能减少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吗?

我国对缩短劳动者就业时间有相关规定。 年,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条件下户外露天作业的时限、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等作出了规定。

公务员工作是否属于上述缩短工作时间的范畴? 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可以减少吗?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介绍,公务员工作时间由国家法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特殊条件下工作,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由国家 人事部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中也规定:“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特殊条件下工作,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多地机关夏季从业时间缩短追踪 隐形福利还是合理调整”

专家认为,在特殊条件下工作的公务员可以适当缩短工时,但一般不应该随意削减工时。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张超表示,公务员的工作时间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随意改变,应当推迟上班,同时也推迟下班。 随意缩短公务员的上班时间,可能会影响工作效率,给人民带来不便。

18日,记者在北京、南京等地随机采访了数十名市民。 对于公务员的工作时间缩短,很多市民表示不满。 “时间短了,必须早点工作。 人很多,不是更不方便吗?”

“由于职能定位不同,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等认为,公务员的工作时间应当满足所属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和职责的履行。

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政府部门。 在询问了是否公示、是否征求公众意见等问题后,有关部门中有在意左右而说他的,也有干脆回避而不回答的。

决定考虑大众的需求[/s2/]

关于工作时间的缩短,北京市民王小华等表示,走群众路线效果如何,老百姓的评价标准很简单,看老百姓是否做实际的事,只要真心方便老百姓,老百姓自然就满意了。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吴亦明表示,公务员工作时间的增减“事”虽小,但涉及公共利益,这样的决定应该以大众需求为先,充分满足社会关注。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应该更多地听取大家的意见。 ”

刘旭涛教授认为,即使地方上有调整工作时间的权力,也必须经过正规手续,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不能轻易发放公文加以实施。

(综合总公司记者凌军辉、姜刚、本报记者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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