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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发展迅速、成熟、经营稳定的村镇银行在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内,调整主要发起银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继上个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探索设立民间银行》后,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民间资本自身承担风险”

近年来,允许设立民间银行的呼声很多。 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抵抗和民生银行(行情、资金、股吧、问诊) )会长董文标等曾提出相关建议。

对此,《意见》确定“民间资本将尝试设立自身承担风险的民间银行、金融租赁企业、支出金融企业等金融机构”。 “发展迅速、成熟、经营稳定的村镇银行,在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内,允许调整主发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

5日,银监会就《意见》发表解读文章,其中提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对动员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多样化,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2月内,从国务院常务会议到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先后两次重申“将尝试设立民间资本自行承担风险的民间银行、金融租赁企业、支出金融企业等金融机构”。 对此,经济学家、国务院特别邀请监察员梁小民表示,这意味着设立民营银行的“大门”将打开。

“国务院:尝试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

事实上,1996年成立的以民间资本为主要发起人的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摘下了全国第一家民营银行的招牌。

政策开放后,谁将首先拿到民营银行的“准生证”?

5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中国银行(行情、资金、股吧、问诊)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将在政策层面,至少设立1~2家民营银行。 并通过试点,比较和验证民营银行的快速发展,为未来进一步放开中银领域门槛提供政策依据。 ”。

标题:“国务院:尝试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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