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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2日报道,与“三农”快速发展的金融服务诉求无法满足的问题相比,中央财政寻找准财政与金融的结合点,即“人办事”、“有钱人办事”、“安心工作”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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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村经济基础依然薄弱,农村金融业务价格高、利润低、风险大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处理,农村金融供给依然不足,与“三农”快速发展的金融服务诉求不一致。 目前,我国县域存款率为57.6%,比县域以上地区低17.2个百分点,县域资金流失问题依然严峻。 从结构上看,中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滞后于东部地区,县域以下地区的快速发展滞后于县域地区。 截至年底,我国仍有1696个乡镇没有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基地,其中大部分位于西部地区。 另外,农村金融快速发展的体制、司法、信用等环境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农村金融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与这些问题对比,将继续研究支持农村金融快速发展的财政整体政策体系,更好地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回流。

“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快速发展”

第一,大致遵循“市场运营、正向激励”,继续便利使用现有政策。 一是不断完善县域金融机构农业相关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进一步动员金融机构提高农业相关贷款投入的积极性。 二是根据小额贷款企业农业融资增量奖励试点的情况,研究完整的政策副本,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企业支农的小积极作用。

“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快速发展”

二是遵循“扶弱差别对待”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细化政策标准,强化政策效果。 一是完全研究农村金融机构的定向费用补助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 二是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和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必要性,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助制度,继续支持保障水平的提高,完善农业大灾害风险准备制度,切实提高农业应对大灾害、巨灾的能力。 三是完善农业相关贷款统计制度,及时总结和完善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突出重点,不增加财政支出,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

“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快速发展”

三是遵循“多层次互动、合力形成”的大框架,调动地方支持农村金融快速发展的积极性,形成中央与地方良性互动的框架。 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产权划分,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结合当地农村金融快速发展实际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减轻中西部地区的财力负担。

标题:“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改革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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