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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日电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报道,环境保护部今天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空燃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表示,目前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高度重视燃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整体工作进展顺利。 但是,仍存在进度不平衡问题,少数地方空燃气质量监测设备招标工作尚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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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表示,根据《关于印发(/(/K0/)燃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环辩) 30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到年底,环境保护要点城市和地级环境保护示范城市的全部国家控制要点
据环境保护部介绍,截至目前,在第二阶段实施空燃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中,大同、长治、临汾、阳泉、桂林、北海、柳州等部分城市已经提前完成了设备安装任务,并开展了试运行。 咸阳、铜川、渭南、宝鸡、延安、嘉峪关、荆州等城市已经完成设备招投标手续,并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牡丹江、芜湖、三亚、南充、攀枝花、曲靖、石嘴山、宜昌等城市的招投标进程尚未启动,监测实施进展缓慢。
各地要高度重视新标准的监测实施工作。 环境保护部正积极调整财政部门尽快筹集中央补助资金,但由于今年面临国家财政体制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预计无法及时筹集。 未进行招标工作的城市,应当积极筹措资金,尽早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招标、安装、试运行和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 环境保护部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度,及时开展现场核查。
标题:“环保部:少数地方尚未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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