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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在“营改增”由部分地区试点向全国推行之际,财政部长楼继伟在《人民日报》撰文,指

8月1日,在“增值税改革”在部分地区试点推进全国之际,财政部长楼继伟在《人民日报》上撰文指出,“增值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下、放眼长远做出的重要决定。 其实“改革”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有着超越税制改革的意义。 “增值税改革”首先涉及国家和公司的税收关系。 由于“增值税改革”,试点服务公司的采购材料、设备、服务进口增值税不仅允许扣除,不允许与上游公司重复征税,更重要的是试点服务公司向下游增值税常规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收据允许扣除,不允许产业链重复征税 另外,在方案设计中,除交通运输和租赁业外,服务业增值税税率设定为工商业基本税率17%,较低税率13%首先设定为6%,以减轻服务业增值税负担,减轻产业链税负,减少国家减税、公司 年,部分地区试点纳税人减税426亿1200万元,年全国推行纳税人减税将上升至1200亿元,随着“增值税改革”领域的扩大,减税规模将进一步上升。 “增值税改革”并且涉及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 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为了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优势关系,“增值税改革”后的税收归属采用了“一税两制”的方法。 工商业增值税仍由中央和地方共享,但服务业增值税仍被视为地方税归地方所有。 应该说“一税两制”是一个造成好处的矛盾较少、切实可行的现实选择,但毕竟不是长远的计划。 为此,建议将“增值税改革”后的“一税两制”改为“统一税制”,合并工商业和服务业的增值税,重新调整和划定共享比例。 但是,由于只处理“增值税改革”引起的体制矛盾,不处理现行分税制固有的体制矛盾,楼继伟认为,“增值税改革”一旦覆盖所有地区的所有领域,将被迫进行财政体制改革,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将如何改革,财税部门 “增值税改革”还涉及国税和地方税的权益关系。 我国现行的税务征收机构分为国税厅和地方税局,营业税是地方税,所以由地方税局负责征收管理,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国税厅负责征收管理。 “增值税改革”后,体制上是“一税两制”,但管理上的统一由国税厅负责征收管理。 因而有助于降低征管价格,提高征管效率,减少机构摩擦。 但是营业税毕竟是地方税收入体系中最大的税种也是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最大税种 失去征收和管理营业税的权力,除了失去征收管理的连续性外,预计还会对地税局造成冲击,地税局的功能和存在理由也受到质疑,从而影响到国地税机构设置上的重大改革。 “增值税改革”还涉及上下游公司的价格博弈。 对试点服务公司在“增值税改革”前开具营业税发票,除交通运输公司外,下游公司取得发票均不可抵扣。 “增值税改革”后,向下游公司开具增值税收据,下游公司为增值税普通纳税人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关于增值税发票扣除带来的减税好处,当然在上下游公司之间通过定价游戏消化。 上游公司想通过提高服务价格让下游公司承担,而下游公司也想通过抑制价格由上游公司承担。 最终,根据供需情况,在竞争中上下游公司双方将承担增税损失和减税好处。 “增值税改革”最后涉及到地区间的利益竞争。 另一方面,“增值税改革”由于采取了在上海先行先试、扩大部分地区、向全国推进的区域扩大战术,先行先试地区在试点期间形成了一定的先发特点。 其影响是:第一,将非试点地区的服务工作吸引到试点地区。 二是在试点地区注册试点以外的地区服务公司。 另一方面,“增值税改革”不仅影响试点公司的税负,也影响下游公司的税负。 试点服务业为偏远工商业服务时,试点服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收据导致偏远工商业减税,偏远地区的地方财政收入也相应减少。 地区产业结构的不同,“民营改革”在不同地区之间带来了不同的财政收益再分配。 “增值税改革”涉及国家和公司、中央和地方、国税和地方税、上下游公司和地区之间的利益,事实上已经成为利益大博弈、大调整的系统制度变革。

标题:““营改增”是系统性制度变革公共政策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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