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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辽宁省政府批准,辽宁省从7月1日起第八次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某地区最低工资上涨200元,至1300元; 最低工资标准由某地区11元调整为13元。 据悉,此次调整对大多数工薪阶层影响不大,采取保养、门卫等“最低工资标准”的低收入群体是此次调整的受益者。 他们的工资也必须至少达到1300元/月。
7月限股解禁的市值突破7000亿元,创下两年半来的新高。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1日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辽宁省内各市将实施新调整的最低工资。 具体包括: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某地区由1100元调整为1300元; 两类地区由900元调整为1050元; 三类地区由780元调整为900元。
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11元调整为13元; 两类地区由8.5元调整为9.8元; 三类地区由7.5元调整为8.6元。
据说辽宁省从1994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 1994年辽宁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210元、二类地区180元、三类地区150元。 从1994年到现在的19年间,辽宁省的最低工资经过共计8次的调整,到现在增加了5.2倍左右。 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完) )。
标题:“辽宁第8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月薪涨至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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