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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电报道,随着地方政府债务的累积,许多专家开始担心地方债务风险可能引发“中国式欧洲都柏林危机”。 在6月29日的“陆家嘴(行情、资金、股吧、问诊)”论坛上,与会者认为,地方政府应对地区金融风险负责,提出通过引入“活水”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应对区域性金融风险负责”

加强地方政府监管的法律保障

“截至一季度末,地方融资平台融资结余9.59万亿元,不良负债率仅为0.14%。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论坛上表示,这些地方政府债务基本上是生产性债务,不是支出性债务,大部分有对应的资产保障,整体风险可控。

然而,许多专家表示,地方债务风险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模式中隐含的巨大风险。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陆铭认为,经济下滑时,投资回报率下降,政府偿债压力加大,首先问题是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经济增长缺乏地理特征的“边远地区”,容易引发欧洲那样的政府债务危机。

“地方政府应对区域性金融风险负责”

“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可以遵循‘两个底线,三个否定’。 ”重庆市金融办公室主任阮璐表示,“这意味着政府性融资负债占gdp的比例在30%以下,政府负债对财政的可支配财力在65%以下。 对政府性融资平台和投资企业,不得用财政担保、机构间相互担保、挪用专项资金。 ”。

“地方政府应对区域性金融风险负责”

阮路提出建立“两极”监管体系。 “联合中央和地方两极的监管,通过法律授权保障地方政府实施监督权,确保监管措施‘比较有效落地’。 也可以考虑通过稍微片面的制度赋予地方监督权,有助于真正落实地方政府的作用。 ”

“地方政府应对区域性金融风险负责”

上海国际金融学院院长陆红军表示,“确定中央和地方在金融风险中各自发挥的作用非常重要。 中央应对系统性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应对区域性金融风险负责。 ”

具体在监管操作方面,北京市金融实务局局长王红说:“中央和地方对事权划分还不太清楚。 金融局在监管中,法律保障还不够,必须继续加强。 ”

可以考虑发行城市化相关债券

会议的专家们认为,简单地用财政转移支付的方法补助危机中的“边远地区”,既不能减少过去过度投资造成的大量资源浪费,也不能改变促使地方政府大规模借款的机制,应该引入“活水”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潘英丽建议:“中央政府可以允许还款能力较强的发达地区省级政府到香港发行人民币计价市政债券等改革试点。”

花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沈明高也建议,中国可以考虑发行城市化相关的中长期债券,向国内开放,也可以向海外投资者开放。 例如,在上海郊区,发行土地收益债券,让农民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等。 沈明高认为,也可以通过股票的形式向民营企业稍微开放基础设施项目。 特别是医疗、金融、教育等服务业,可以以股权融资的形式直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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