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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7日在相关报告中提出,目前预算执行中部分预算支出调整较多,转移支付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需要深化财税改革,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管。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廖晓军27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了关于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年中央决算草案很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

但财经委员会还指出,年中央结算也反映出一点问题,第一是部分预算支出调整较多,特别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约束力不强。 由于预算管理体制制度不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吸纳绩效不高,有必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全国人大财经委称“亟待深化财税改革””

对此,财经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了以下建议:

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结算管理,健全结算制度,规范结算编制。

中央决算草案应当按核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预算数、调整或变更数和实际执行数分列,变化较大的应当予以证明。 依法严格调整预算,必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反映要点和民生支出的绩效情况。

深化财税改革,健全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优化税制,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 要加快财税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管理,预算编制在情理整合的基础上,大幅度减少和整合中央对地方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进而研究提出了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的口径和范围,建立了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研究了三年滚动预算的编制。

“全国人大财经委称“亟待深化财税改革””

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民生支出实际情况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

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管,严格控制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确定政府性债务的范围和种类,抓紧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办法,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和管理录用情况。

标题:“全国人大财经委称“亟待深化财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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