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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发表《抓紧提出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
今年被称为“最难就业的季节”,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发表了《关于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大学毕业生创业不能提出经营场所产权说明的,提交市场开户部、各类园区管委会、村(居)委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说明并进行登记,个人毕业生3年内可以免除相关行政事业性收入。
可以提供居民委员会等的说明进行工商登记
今年全国高中毕业生达到699万人,加上去年毕业未就业的21.2万人,共计达到720万人,就业形势严峻。 工商总局在这次意见中要求设立工商注册登记“绿色频道”,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提供开业指导、注册登记、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
无论是经营企业还是个人,在登记时都需要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说明,但实际上有些租赁场所暂时没有制作产权证明,或者面临拆迁,或者所有者不愿意提供产权证明帮助登记等,存在很多问题。
意见中,工商总局表示,将放宽地址(经营场所)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的限制,降低创业难度。 高校毕业生创业不能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说明的,可以提交市场创始人、各类园区管委会、村(居)委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说明,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毕业生创业免收注册注册费
此外,减免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相关费用,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兴业价格。 继续严格执行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免除市场主体注册费,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价格。 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注册类和证明照片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款。
另外,鼓励大学毕业生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判断价格出资,支持其作为企业股东首次出资无需进行权利登记的专有技术。 (记者廖爱玲) ) )。
标题:“工商总局:大学生毕业2年内创业可享3年收钱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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