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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广网北京6月23日消息,民政部起草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6月3日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今天是意见反馈的最后一天。
在中国的老龄化问题中,养老机构“供不应求”、服务滞后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这些方法在降低门槛、吸引社会力量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不管是基础养老设施的工作人员,还是犹豫要不要把老人送到养老院的孩子,对养老设施的抱怨和担心都不在少数。
乌鲁木齐某养老院负责人:长时间护理专业护理人员严重不足,不仅在城市,在农村也很严重。
吉林市民李丽华:我熟悉的敬老院基本上是个人开设的。 条件一般吧,但没有更好的条件。 条件好的不能去,好的在2000以上,个体没有退休金通常受不了。
截止到年末,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亿9390万人,今年突破2亿人,预计2034年将突破4亿人,2054年将突破4亿7200万人。 相比之下,全国养老机构目前只有4万多家,总量仍然不足,结构性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
因此,通过上述两个《办法》,我国首次用部门规章办法统一规范各地养老机构的设立和运行。
准入方面,曾有一点省市要求养老机构床位在30张以上,新规定,新养老院床位在10张以上,有相应人员等硬件条件即可; 在开办主体方面,民政部门规定公司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兴办和运营养老机构,鼓励和支持外国人也经营养老院。
中国老龄研究中心主任党俊武:现在我国的老龄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 你把门槛定得非常高,不利于整个事业的快速发展。 问题是现实中,很多城市都有很多庭院式的养老设施,两家养活着十几个老人。 市场自发的这种形式反映了现实,我们都不能建设数以万计的大型养老设施。 另外,很多人在社区中,在比较成熟的文化圈中享受着这种服务。
虽然降低门槛的积极方面是肯定的,但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水平本来就良莠不齐,很多人担心一旦降低门槛,服务质量就难以保证。 对此,专家建议,关于标准和监管措施也应细化。
有评论认为,设立养老院只是一笔小投资,投资者难免良莠不齐,不可排除少部分人捞完“首付”后,弃老人而不顾等。 对此,政府一方面要加大对现有公办养老院的投资,建设越来越多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普惠性养老院,另一方面要采取“民间办公室支持”的形式,通过财政扎根、政策引导和监管,加强民间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
党俊武还建议,养老机构应强调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职业化。 特别是在相关《方法》中应纳入对康复、护理服务人员的标准规范。
党俊武:现在的这个方法只是养老机构提供生活护理服务,但是在康复护理这一部分没有被提及,非常遗憾。 糖尿病、心脏病的话,不同疾病类型的康复护理标准,这个必须处理,再加上对工作人员的一些小规定——几个医生、几个护士——就能保证整体。
上述《办法》还规定,养老机构有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等不符合行为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的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构成犯罪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一位专家认为,最高3万元的罚款太轻,无法抑制。 也有专家认为,加强监管,发挥信息媒体监督作用,养老机构一旦做出这种行为,将需要为封闭式破产付出代价。
标题:“首部养老机构新规征求意见 专家:加大违规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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