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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安德森(韩国)企业因质量原因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3日发生药品召回。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就强生企业进行了谈话。 他还强调,在国外召回药品需要在中国同时召回,如果来不及召回,将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直至停止在中国生产销售药品。
近年来,强生企业因质量原因在全球频繁召回药品和健康同类产品。 2009年以来,强生隶属于中国企业,在中国大陆召回产品33次,相关情况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公布。
该负责人表示,强生企业药品和健康同一产品经常因质量原因召回,证明强生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可能存在缺陷。 企业必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上市产品的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各级监督机关加强对强生企业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监督监测,及时发布监管新闻。 约翰逊·恩孔公司表示,应监管部门要求,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不断改善产品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药品质量关系到公共卫生和生命安全。 中国药品生产公司都要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自觉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切实承担药品的安全责任。 产品出现缺陷和质量问题,必须采取召回措施,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积极向公众发布新闻,在国外召回药品的,必须在中国同时召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级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及时掌握各国药品监督机构的召回新闻,对药品生产公司的召回不做报告,在召回来不及的情况下,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直至停止在中国的药品生产销售。
标题:“食药总局:凡在海外召回药品必需在华同步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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