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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地方债务的变化情况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谈36个地方政府性债务鉴定情况
本网北京6月10日电审计署10日公布了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评估结果。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审计是为了揭示去年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增长变化,揭示债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隐患,但简要地推断了36个地区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情况
问:几年前,审计署对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了“调查”,并于2009年发表了评选结果。 每隔两年为什么要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
答:年,审计署按照国务院部署明确大体情况,对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的债务进行了抽查,明确了截至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的三类债务情况。 根据其审计结果,截至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约为10.7万亿元。
两年过去了,地方政府的这三种债务状况怎么样? 与全年同口径相比,债务的规模、结构、风险状况发生了什么变化? 债务管理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风险吗? 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增长下降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进一步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为了回答这样的问题,审计局决定跟踪审查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
:那么,两年来地方政府的债务状况发生了什么变化?
答:根据抽查结果,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去年以来地方政府在加强债务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 一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完善,年来,36个地区中有14个新出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10个地区新建立了债务准备金制度。 二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36个地区累计偿还存量债务1.33万亿元,占年末债务余额的39%。 三、加强对新增债务的管理和控制,12个地区的年末债务余额比去年减少1417.42亿元。 四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企业及其债务,年末223家融资平台企业注册资本总额全年增长10.95%,资产负债率全年下降4.16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到目前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风险。 债务规模增长迅速,部分地区和领域债务风险突出,部分地方变相融资问题突出,融资平台企业退出监管不到位,部分地方存在违约担保、违规融资、债务资金用途变更、债务资金闲置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理顺规范融资平台企业,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管,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此次仅审查了36个地区,但截至年底,政府债务余额达到3.8万亿元。 据悉,截至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仅为10.7万亿元。 那么,按地区数推算,现在全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总规模是否证明非常巨大呢?
a )此次调查的地区数只有36个,但这些地区年末的政府性债务余额占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的31.79%。 最大的原因之一是,在涉及36个地区的18个省份中,8个东部省、5个中部省、西部1个是直辖市,经济总量和财力水平较高,债务规模也较大。 二是此次考核的政府级均为省本级和省会城市本级,这两个政府级也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最高的。
全国的省、市、县数量很多,但不同地区、政府水平的债务规模所占比例差异很大。 因此,不能简单地按照36个地区占全国地区数量的比例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的状况。
标题:“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谈36个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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