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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社电中国政府网昨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质量从业考核办法》,这是国务院首次提出每年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这是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发布《质量实务考核办法》,国务院每年对省级人民政府的质量实务进行考核。

评价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行业质量安全和质量快速发展两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和质量措施的执行情况。 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是一个审查年度。 考核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导,组成全国质量业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相关行业专家和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分为a、b、c、d四个等级,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考核结果为“a”级时,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中优先考虑。 考核结果为d级的,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考核奖等,国家在收紧或暂停对本地区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扶持的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国务院书面报告,限期提出纠正措施,并抄送国家质检总局。 改进不充分的,根据职责划分由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协商,必要时由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本地区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标题:“省级政府质量从业今后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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