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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94个海外融资支援项目年度

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的鉴定结果

(年6月5日公告)。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海外贷款援助协定的规定,审计署对94个中央机关利用执行或组织执行的海外贷款援助项目的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现就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核定的94个境外融资支持项目涉及农业、能源、交通、教育、卫生、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等行业,投资总额4071.33亿元,其中商定利用外资275.71亿元。 年,项目投资505.64亿元,其中利用外资额17.49亿元。 根据资金来源性质分类,17个项目为贷款项目,77个项目为赠款或援助项目。 按融资支持机构划分,有世界银行项目37个,亚洲开发银行项目7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47个,英国国际快速发展部项目1个,国际农发基金项目2个。

“审计署:50.22亿海外贷援款遭套取挪用或闲置等”

此次鉴定是按照中国国家鉴定准则和国际鉴定准则组织实施的,分别向境外贷款援助机构发布了93份鉴定报告。 ( 2个项目应海外贷款援助机构的要求出具了1份鉴定报告)。 其中,没有保存意见的有92件,保存意见的有1件。 从审计情况看,94个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进展比较顺利。 项目相关主管部门要很好地履行管理职责,比较有效地开展实务指导和监督。 大部分项目部门可以落实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款援助协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逐步提高财务管理和利用外资水平。

“审计署:50.22亿海外贷援款遭套取挪用或闲置等”

二、鉴定中发现的第一个问题和改善情况[/s2/]

根据审计,部分项目执行中存在违反法规、违反贷款援助协定或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相关金额共计50.22亿元(含外资4665万元)。 其中,一是侵占或挪用项目资金,涉及4个项目、金额共计2927万元; 二是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5个项目、金额共计5.95亿元。 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第一是未按规定招标、违规转包、未按设计制作工程复印件、要求施工或工程资产闲置等,16个项目,涉及金额共计22.92亿元;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第一是会计核算、票据采用不规范、资产交易金额不及时清理等,26个项目,金额共计21.06亿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7个项目进展缓慢,或建设目标尚未完全实现。

“审计署:50.22亿海外贷援款遭套取挪用或闲置等”

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和相关项目部门已经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 其中,针对项目资金侵占、挪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收回挪用、挪用的资金,调整相关会计账簿,补充合规票据; 针对补助资金不足的问题,对积极筹集补助资金的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加强招投标管理、纠正违规分包行为、完全批准验收手续等措施予以纠正。

标题:“审计署:50.22亿海外贷援款遭套取挪用或闲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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