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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3日审查稿件并通过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调查解决报告,同意上海市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解决结果,将该事故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同意事故相关责任机关和责任人的解决建议,对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12名责任人分别依法给予惩戒。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

8月31日,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企业发生氨泄漏事故,造成15人死亡,7人重伤,18人轻伤。

调查表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严重违反热氨融霜方法的使用,发生液锤现象,压力瞬间上升,存在严重焊接缺陷的单制冷机回风集管脱落,导致氨泄漏。

的原因是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企业违反设计、施工和生产,主体建筑竣工验收后擅自变更功能配置,水融霜设备不足,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取证未到岗等。 不能担任宝山区政府、宝山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安全监管局、区规土局和区公安消防支队的职务。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

根据调查事实和相关法纪的规定,对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翁文斌、安全经理缪柏强、技术工程师孙晋快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宝山市工业园区规土所所长助理袁兴虎降职处分、给宝山区规土局副局长王忠民处分、给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段海东降职处分、给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孙晓峰处分、给副局长陈岸记大过处分、给宝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周健德警告处分、给副局长赵建华处分、 宝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叶永飞记受大过处分,宝山市工业园区党委副书记徐正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宝山市工业园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徐林彬受党内职务取消、行政解聘处分,宝山市工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顾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宝山区副区长秦文波记大过处分。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上海“8·31”重大氨泄漏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将由上海市政府全文向社会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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