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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人事议题外,政府与地方的关系越来越多是在财权和事权的合理匹配和划分上,而财权是核心。 台湾
除人事议题外,政府与地方的关系越来越多的是财权与事权的合理匹配与划分,财权是核心。 台湾地区“立法院”要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规定政府需要还是地方需要。 根据台湾地区多年的经验,如果政府在越来越多的集权和集资之下,这很容易在地方上引起严重的依赖心理。 相反,政府会被批评对地方事务干预过多,但这种现象在学理上被称为地方财政的健全性。 (/h ) )在台湾,曾经备受世人谴责,但后期改善中最重要的是科学合理的财政收支划分法。 收到的问题可以很好地划分,但支出部分很麻烦。 因为政府能做好还是地方能做好是有争议的。 对此,台湾地区再次回归法律层面,用地方制度法规范所谓事权部分,回归财政收支划分法。 大致上和大陆相似,但是如果军队等大部分没有讨论的话。 但是,在“共享”问题上,台湾与大陆略有不同。 例如,遗产税(大陆未开征)是台湾地区典型的共享税。 实践继承税以房地产为主,但地方治理继承税的新闻最为齐全。 “直辖市”与政府分成两半,其他地方为8:2。 台湾创造了“统一分配”——数学公式中有大陆一样的教育附加。 先约定限定几个税,这些税一定要拿出一定的比例作为统一分配,但是这个统一分配税不是单独的税目,而是收入,是政府按地方划分,从税收中提取的。 (/h ) )通过该制度的设计,可以稍微不均匀地控制地区,以防止父母出钱,用一定的分配方法扩大兄弟姐妹之间的差距。 这是制度设计的精神。 最后,是补助金。 这笔补助是支出,由政府直接给予预算。 一是辅助“天生不足”的东西,二是被称为特别辅助(有计划的辅助)。 例如,地方要迅速发展自己,就需要政府制定方案,如果判断后,认为比较有利,政府就可以出钱执行该方案。 但是,在监督政府金钱事后解决方面,台湾地区的审计部门属于检察系统。 这是孙中山当时五权分立制度的设计。 目前,台湾地区正在研究是否纳入“立法院”进行管辖比较好。
标题:“台湾地区的财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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