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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的人都知道跑政府批准文是最难的。 业内有人揶揄说,这项工作需要铜头、铁嘴和飞毛腿。

一名部委官员在内部培训中表示,地方政府有业绩压力,要点项目高层直接指挥,获得政府许可的地方官员花时间驻扎在北京。 为了加速项目的批准,经常在部委办公室端茶、扫地、开水。

为批准而烦恼的不仅是国有公司,民间公司也在其中。 2004年《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包含的项目应当向国务院或者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报告。 但是,超过一定规模的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国家发改委这个关闭,能源项目显得尤为重要。

“跑批文的地方官长驻北京:在部委端茶扫地打开水”

目前,以走“道条”为标志的项目核制度,需要各种各样的支持文件、协商、大量的前期工作。 一家民营煤炭企业的广告主表示:“能源项目报告难度大,需要团队大力运营,否则很难成功。”

能源项目核制度体现了仔细决定和优化项目布局的初衷。 但是,严格的审批程序会加重公司的负担,影响投资的积极性。

熟悉审批流程的人不断向笔者吐槽审批制度的弊端。 其一,审批前手续较多重复,原地重建项目必须再次提交土地等各项预审。 工业园区内的电厂项目、就地重建电厂的项目实际上不需要选址意见、压力矿山和地质灾害的判断、不需要文物、土地预审等。 因为土地是通过转让方法取得的,或者原项目得到了上述批准,所以没有必要重复。

“跑批文的地方官长驻北京:在部委端茶扫地打开水”

“但是,必须重新编制报告、报告文件,具备评价和编制报告资格的机构往往与审批机关有一定的优势。 ”上述人士说。

项目审查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但审查期限没有执行行政许可法等规定。 报告改革委员会的项目有一两年没有正式反馈。 在此期间,制定了新的规定,部门的支持文件已经过期,需要再次报告。 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能源项目“路线图”的申请有些需要八九年,或者更长的时间。

“跑批文的地方官长驻北京:在部委端茶扫地打开水”

即使项目获得批准,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环境保护、电网接入等问题往往会影响项目的运营。 相似的情况,任何发电公司都有相同的经历。

按照正常流程,重要的电力建设基本手续是项目前期地勘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调查、可查、相关技术部门考核、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发展改革委考核、国务院考核批准。

以水电为例,流域规划以外的事业,前期可预研事业少则为5年,多则为数十年,建设期间的时间取决于行政部门的审批时间。 通常,100万千瓦水电站的建设期限不会超过5年。

通常,大中型水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程必须完成40-50个专题报告,约30个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审查。 国家级考核部门涉及水利部、长江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电网企业、铁路部门。

这样长时间、复杂的审批过程,会影响水电等项目的开发,也不利于能源结构的调整。

以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契机,能源项目取消和下放20多个考核项目,涉及非主要河流水电站投资、风力发电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投资、燃煤背压热电投资考核等。 现在,国家能源局也在仔细审查放权的实际效果,防止变态批准、替代批准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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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能源项目的审查不是放任不管的,发改委、能源局也不是放手的。 长期以来诟病的能源考核流程需要简化,低效的业务执行派需要改变,长期被忽视的事后监管更应该受到重视,不能只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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