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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信息办公室8月22日下午表示,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另外,确定了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具体地理范围,明确了试验区方案涉及的主要复印件。
根据上述信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地理范围历来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调研时划定的范围一致,第一是目前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的范围,设有上海市外高桥(行情、问诊)保税区、外高桥保税港区、保税洋山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别监管区域
据信息,今年上半年,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并报国务院批准。
试验区方案的主要文案包括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贸易快速发展方法转变、深化金融业开放创新、建立与试验区相符的监管等制度环境。
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大致通过了该方案草案。 商务部方面的信息表明,方案将在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后公布。
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在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公司的设立和变更审查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根据上述消息,这是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政府职能转变,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创新对外开放模式。
据接近上海政府的人士介绍,目前,上海方面正在积极准备试验区挂牌,有望于今年10月正式挂牌。
一般认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将成为新政府推进改革的重要线索,未来据此形成改革共识,将成为“促进开放改革”的重要内涵。 参与方案研究的学者表示,高层对试验区的定位之一是将来成为亚太运营中心,这将在投资和金融业提供制度上的便利。
标题:“上海自贸区框定28.7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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